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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單內容

1

教師實務經驗-認列規範注意事項及申請認列檢附文件

一覽表 112.10修

2

產學合作計畫檢核表

3

產學合作計畫-合約書(範本) 112.10修

4

產學合作計畫-計畫書、利益迴避聲明書(範本) 112.04修

5

產學合作計畫-申請表 112.08修

6

產學合作計畫-成果報告(範本) 112.08修

7

產學合作計畫-變更申請表(範本) 112.08修

8

產學合作計畫-工讀生工作日誌 112.08修

9

產學合作計畫-申請簽(範本)

10

產學合作計畫-核銷簽(範本)

11

產學合作計畫-申請流程 

12

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時數認列表 112.10修

13

教師參與學校與合作機構或產業共同規劃辦理之深度實務研習申請表及計畫書 112.12修

14

教師進行實地服務或研究、深度實務研習合作協議書 112.12修

15

教師至合作機構或產業進行實地服務或研究申請表及計畫書 113.03修

16

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成果報告書 112.10修

17

實務研習證明書 112.10修

18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19

 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時數認列審查標準

20

教師6年6個月時數認列-成效考核表 112.10修 (服務/產學)

教師6年6個月時數認列-成效考核表 112.10修 (深度研習)

教師6年6個月認列/申請案件彙整表 112.10修 (學科使用)

產學合作計畫案申請流程:

一、申請人填具產學合作計畫案合約書、計畫書(合作意見書,廠商需先核章一份)、校內經費補助申請表各一份,由計畫主持人所屬教學單位提出,陳校長審核。

二、經校長核定並用印後之合約書及計畫書正本五份,由合作機構、計畫主持人及其所屬教學單位、研究發展處、檔案室各持一份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