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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學生校外實習保險

※114學年度教育部辦理之「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共同契約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得標,請各系科承辦人員自114年8月1日始投保該公司。

※本契約有效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一、流程說明

1.如辦理投保或人員異動,請將應備文件填寫後用印寄至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

2.如申請保險理賠,請將申請書填寫並簽章後,連同應備文件將正本寄回本公司辦理。

 

 二、表單下載

要保單位地區

應備文件

投保文件

要保文件(請用印)

被保險人名冊(請提供電子檔)

人員異動(加保/退保)

批改申請書(請用印+提供電子檔)

理賠文件

理賠申請書

 

三、聯絡窗口

*E-mail至新光產物受理信箱skiad5@skinsurance.com.tw(隨後會回覆收訖郵件,務必保留以茲證明)

 要保單位地區

聯絡電話 (02)2507-5335

第一區

劉小姐  分機844

 

四、保障範圍&保障內容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A.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B.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C.意外傷害事故門診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D.意外傷害事故住院醫療保障:住院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C+D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五、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六、履約期間
114080100 1150731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七、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

 

八、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

 

九、保險費(單位新台幣)                     

保險期間

每人保險費

12個月

452

11個月

429

10個月

407

9個月

384

8個月

362

7個月

339

6個月

294

5個月

249

4個月

203

3個月

158

2個月

113

1個月(含不滿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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