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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教學實務研究計畫補助申請

本項計畫目的為精進教師教學品質,透過經費挹注,鼓勵教師以教學場域為研究,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以達成落實教學創新,強化學校培育人才之任務。

一、受理時時間:當年度1130日止受理隔年度計畫。

二、徵件規定:

       1.計畫需搭配課程進行(以學期間有開設之課程為原則)

       2.計畫申請須經科務會議通過

         3.申請規範及經費編列請參見教學實務暨產學合作計畫補助辦法

三、申請方式:由學科統一彙整造冊後,於研發處公告期限內,將申請文件繳交研發處。

四、計畫執行預計期程:核定年度4月起~     

五、計畫成果製作注意事項:計畫期程結束後1個月內,繳交計畫成果(請膠裝/淡藍色封面),並於計畫期程結束後2年內,將成果發表於具審查機制之學術刊物或學術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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