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雲林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115年大專校院學生實習計畫
實習單位:雲林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實習資格:教育部認可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系所之學生。
實習期間:自115年7月1日至115年8月28日止,實習週數至少2週,總時數不得低於80小時
申請時間及方式:
- 時間:應於 115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申請手續(以郵戳日期為主,逾期不予受理)
- 應備文件:
1.雲林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學生實習計畫申請表及自傳(包括社團或志願服務經驗等)。
2.實習計畫書。
3. 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
- 由學校函文檢附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
實習內容:
行政面向: 了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工作暨衛生福利部補助辦理藥癮者處遇計畫」及本中心組織運作與功能。
個案工作:有關藥癮個案追蹤輔導、矯正機關出監轉銜、家屬支持、社會救助、就業轉銜、心理諮詢、醫療轉介等個案管理及處遇等相關業務。
個案管理:有關藥癮個案追蹤輔導、矯正機關出監轉銜、家屬支持、社會救助、就業轉銜、心理諮詢、醫療轉介等相關行政規劃、方案設計與方案評估、社會工作研究及社會工作等相關業務。
招收人數:2名
聯絡窗口:高珮菁 個案管理員,電話:(05)7001334,電子郵件:yls403@ylshb.gov.tw
※此實習職缺需透過學校公函申請,請詳閱附件,自行聯繫系所助教確認收件方式與徵件期限,並確認能否辦理實習簽約、保險事宜。
※如屬於自主參加校外實習,但未修習實習課程,可向本校研發處產職組申請投保實習保險,申請表連結:https://forms.gle/eP4S6T9wD6ZnEyqW8。
本中心僅協助轉發訊息,不具備擔保意義。同學參加面試前仍應謹慎求證,以確保求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