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國際事務組】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及落實填報登錄平臺事宜公告
有關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及落實填報登錄平臺事宜,敬請留意以下內容:
1.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不論實體、視訊(線上)等交流形式,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至前揭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登錄,並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
2.學生請假參加校內外機關(構)、單位、社團、系學會、民間基金會(或協會)辦理或教師自行招攬校內外學生赴陸交流活動,各校亦應至前揭平臺填報。(請導師協助宣導)
3. 行前登錄:請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至平臺完成活動登錄
如有變更:請於事實發生3日內辦理活動變更通報
事後登錄:請於活動完成返臺1個月內回報活動概況
※校內通報流程如下:
教師:請由所屬單位上簽呈核並會簽研發處產學暨國際事務組
學生:請學生主動向研發處報備,或請導師知悉後通知研發處產學暨國際事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