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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發處即日起至4月30日受理「114年第一次教師獎勵案」,如說明,敬請師長踴躍提出申請。

各位師長您好:

即日起至04月30日(三)前,研發處大宗受理各項教師獎勵案,項目及相關作業時間,請參見如下列說明事項:

 

※申請方式及作業時間注意事項※

1.相關獎勵規範,敬請點擊以下連結,詳閱後,提出申請,。

2.相關獎勵申請表單,敬請點選下列連結下載最新表單使用

2.符合條件者,請填妥申請表及備齊審查資料,於04月30日(三)前逕送科辦,由科統一於05月07日(三)前彙送本處提出申請

3.各科如配合本處受理期程,另定單位收件時間,得依科內規定辦理。

序號

獎勵類別

(規範請點擊連結參閱)

申請表單下載處

受理之獎勵案件期程

備註

1

教師推動實務教學獎勵(實習訪視)

實習訪視獎勵申請表

赴實習機構訪視日

113/11/01~114/04/30

 

2

教師取得專業證照獎勵

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發照日或證照生效日

113/11/01~114/04/30

 

3

教師指導學生參加校外競賽獎勵

指導競賽獎勵申請表

獲獎時間

113/11/01~114/04/30

行政單位彙整申請案件作業表單,請至表單下載處下載使用。

4

教師執行計畫成果獎勵

計畫執行獎勵申請表

113/11月以後結案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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