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即日起至4月30日受理「114年第一次教師獎勵案」,如說明,敬請師長踴躍提出申請。
各位師長您好:
即日起至04月30日(三)前,研發處大宗受理各項教師獎勵案,項目及相關作業時間,請參見如下列說明事項:
※申請方式及作業時間注意事項※
1.相關獎勵規範,敬請點擊以下連結,詳閱後,提出申請,。
2.相關獎勵申請表單,敬請點選下列連結下載最新表單使用
2.符合條件者,請填妥申請表及備齊審查資料,於04月30日(三)前逕送科辦,由科統一於05月07日(三)前彙送本處提出申請。
3.各科如配合本處受理期程,另定單位收件時間,得依科內規定辦理。
序號 |
獎勵類別 (規範請點擊連結參閱) |
申請表單下載處 |
受理之獎勵案件期程 |
備註 |
1 |
實習訪視獎勵申請表 |
赴實習機構訪視日 113/11/01~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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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表 |
發照日或證照生效日 113/11/01~114/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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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指導競賽獎勵申請表 |
獲獎時間 113/11/01~114/04/30 |
行政單位彙整申請案件作業表單,請至表單下載處下載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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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計畫執行獎勵申請表 |
113/11月以後結案之計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