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處】轉知雲林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114年受理大專校院或社團學生實習計畫書
一、依據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辦理。
二、為培植毒品防制相關專業人才,本局提供毒品防制相關系所學生實習,以促進相關科系教育發展。受理實習名額1名。
三、實習期間自114年7月1日至114年8月29日止,實習週數至少2週,總時數不得低於80小時。
四、申請方式:
(一)時間:應於114年4月30日前完成申請手續(以郵戳日期為主,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備文件:本縣毒防中心學生實習計畫申請表、自傳、實習計畫書及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
(三)由學校函文檢附應備文件向雲林縣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提出申請。
五、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