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依「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推動學生參加國際性技藝能競賽要點」辦理,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有意願報名者請於114年5月23日(五)前填妥相關文件送至研發處國際事務組辦理後續事宜,逾期送件或資料不全者,均不予受理及資料補件抽換。